张志伟:打击儿童拐卖,律师也可以做很多

发布时间:2017-11-08 文章来源:党员信息化平台 责任编辑:宝贝回家

“‘打击儿童拐卖是公安机关的事,律师能发挥什么作用?’很多人曾这么问我,其实反拐志愿者、寻子家长都非常需要法律与政策上的支持,这正是律师可以做的事情。”张志伟说。自2008年担任宝贝回家寻子网法律顾问起,张志伟的身份就不再仅是一名执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国家反拐行动和联合国反拐项目专家顾问、《反拐卖人口法》起草专家……不断增加的职务见证着他的反拐之路,从义务法律咨询、指导诉讼到推动立法、建言献策,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打击儿童拐卖,律师也可以做很多。

“家长们寻找孩子的心情,局外人是难以体会的。”

2008年,刚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的张志伟,留京做了一名律师,在朋友的推荐下,他成为了刚成立不久的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志愿者。那时,志愿者们不论是帮人寻子还是参与解救都会遇到诸多法律问题,于是他承担起了网站法律顾问的职责,不仅为志愿者提供法律咨询,也面向寻子家长指导诉讼、开展心理疏导。

“张律师,有父母孩子丢了,急疯了满世界乱找,我们想问问,怎么样才能让公安机关尽快立案,怎么收集证据,孩子要是找着了官司该怎么打……”张志伟经常在凌晨接到这样的咨询电话,也开始接触一个个坚持寻子的家长,倾听他们的故事。“彭高峰(电影《亲爱的》主角原型)在找我咨询时,给了我一份他统计的深圳地区寻子名单,上面有名有姓登记了1000多人,都是与他一样在寻找被拐孩子的家长。”张志伟回忆道。这份名单仿佛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让他第一次了解到寻子家长群体是如此庞大。

其实更多的时候,张志伟做的是心理疏导工作,毕竟能进入诉讼阶段的话,就代表孩子已经找到了。遇到绝望的丈夫抱怨,孩子被拐都因妻子没看好,坚持要离婚时,他会劝说:“这是罪犯导致的,与个人无关。根据经验,孩子被拐后肯定活着,只是在一个你们不知道的地方,可孩子会长大,会懂事找你们,你们不想给他留一个完整的家吗?”

“家长们寻找孩子的心情,局外人是难以体会的。郭刚堂(电影《失孤》主角原型)连续十几年骑着摩托车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找儿子,跑了40万公里,骑坏了十几辆摩托车,我问他是什么支撑他坚持下来的,他回答‘只有骑着摩托找儿子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在尽一个父亲的责任。’”张志伟说。

“在无数不幸的故事中,王光红夫妇寻女经历让我最难忘。”

“在无数不幸的故事中,王光红夫妇寻女的经历让我最为难忘。”张志伟回忆道。1996年,年近40的王光红夫妇喜得一女,女儿从小就是他们心中的小天使。2004年,只有8岁的王媛在天津老公所胡同玩耍时丢失,王光红夫妇四处寻找,音信全无,全家人悲恸欲绝。2006年,一位自驾游爱好者在西藏旅游时,碰到一群被职业乞丐强迫乞讨的儿童,他拍下了其中一个女童的照片,通过志愿者发到宝贝回家网站上,王光红的妻子肖金凤看到后,认定她就是丢失2年的宝贝女儿王媛。但当满怀希望的他们赶到当地时,那个乞讨儿童却再也找不到了。

之后的时光,王光红夫妇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女儿。“没有什么线索,有时候,问一下算命先生,说是在东北方向,我们就坐车到东北,有时候,做个梦,说是在山东了,我们就坐车到山东,售票员问我们到哪里,我们说我们也不知道,就坐到头,不管什么车,都是到头下。”肖金凤说。
数年后,在丢失女儿的那个日子,王光红因心情不好与人争吵,心脏病发去世,永远失去了再见到女儿的机会。

“唯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真正保护那些不幸的儿童。”

2008年底,张志伟和志愿者、民警一起在北京东单地区解救了一名被人控制的乞讨男孩。当时是冬天,男孩衣着非常单薄,怯怯懦懦地在街上拉着不成调的二胡进行乞讨,哭闹得很厉害。解救时,一名志愿者迅速上前抱走男孩,一男一女很快冲出来,大喊“别抱走我的孩子”,在外围准备的民警马上行动,男子逃跑,女子被控制。

经查,孩子是该女子从老家“租”来乞讨的,如何对其予以惩处成为摆在警方和志愿者面前的一个难题。“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虽有明确定义的‘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可在取证上存在很多困难,既需要证明该妇女在组织小孩乞讨时有‘协迫、暴力’等手段,还需要确认其组织乞讨的儿童在三人或以上,才可以适用此罪,且未成年人的证词一般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对她定罪非常困难。解救的孩子由谁接收也是一个问题,民政部门的救助遵循自愿原则,孩子不愿去救助站,最后只能送回原籍,日后很可能再出来乞讨。”张志伟说,“这次解救行动让我体会到,唯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真正保护那些不幸的儿童。”

“不打击被拐卖儿童的买方市场,就难言釜底抽薪。”

随着宝贝回家寻子网不断走上正轨,志愿者们让一个又一个寻子家庭重新团圆。可众多案例却让张志伟陷入了沉思——绝大部分孩子都是被拐走后卖到收养家庭的,“不打击被拐卖儿童的买方市场,就难言釜底抽薪。”

旧版《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在过去的实践中,基本不会对买方家庭追究刑事责任,一方面是考虑到被拐卖儿童普遍对养父母有感情,不愿提供不利于养父母的证据,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过去曾有暴力抵抗解救的案例,对被拐卖儿童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张志伟说,“但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买方会缺乏震慑作用。在农村地区,很多购买被拐卖儿童的养父母都认为把吃不好穿不暖的孩子买来自己养,是在做好事,不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让他们强化了这种观念,所以一些地方出现了成村购买被拐卖儿童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对买方处以缓刑,也可以有力扭转当地风气。”

这一切都让他觉得,需要从法律层面对打击儿童拐卖提出建议。

“濮存昕老师的热心帮助,让我有了继续提案的信心。”

2009年初,张志伟开始梳理拐卖犯罪信息和数据,撰写了《中国失踪儿童问题报告》《反拐十大法律建议》,提出了完善立法增强相关法律可操作性、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踪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和DNA数据库、建立儿童失踪立案制度、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主动有效救助、追究让被拐儿童身份合法化的人员责任等建议,可通过怎样的渠道去提交建议成为了难题。

一次偶然的尝试让事情有了转机。2009年全国“两会”前夕,一个朋友打电话给张志伟,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一级演员濮存昕正在王府井签名售书,要不要找他帮助提案。“当时我说试一试吧,其实并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第二天濮老师就打来电话了解情况。他那年的政协提案本来是环境保护内容,在了解到拐卖犯罪的严重后,他决定全力以赴帮助呼吁反拐,不仅在提案中加入了打击儿童拐卖内容,还将《中国失踪儿童报告》《反拐十大法律建议》提交给中央有关部门。濮存昕老师的热心帮助,让我有了继续提案的信心。”张志伟说。

2009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张志伟通过新疆代表团和山西代表团的代表联系到6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议修改《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二百六十二条(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法律提案,以及建议国务院制定《强制解救流浪、乞讨、卖艺儿童条例》的提案。自2009年起,他连续六年通过濮存昕等政协委员向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委提交《严厉打击拐卖犯罪十大建议》。

2009年4月,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张志伟提交的建议也陆续得到了采纳,特别是201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了对人口拐卖买方市场的有力打击。

“只要各方形成合力,相信天下无拐的那天不会太远。”

2012年,在公安部、联合国反拐机构及中国政法大学支持下,中国第一家反拐研究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正式成立,张志伟担任执行主任。针对反拐课题,他做了研究项目《拐卖受害人国家转介机制》《受害人甄别机制》《反拐警察执法手册》《中国反拐法律体系研究》,参与了《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和《国家反拐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而在此之前,他已作为专家多次受邀参与公安部反拐疑难案件的研讨。

在公安部的一次反拐座谈会上,张志伟与寻子家长代表彭高峰一起出席,彭高峰在会上与各有关部门领导坦诚交流,就反拐工作达成了共识。最后,公安部负责反拐工作的领导向他郑重承诺,一定帮他找到儿子,“不只要找到你的儿子,还要找到其他人的孩子”。回程时,这些年因为执着寻子而和妻子、父母关系紧张的彭高峰,在火车站对张志伟说:“找孩子的事有希望了,该回去和家人和好,好好过日子了。”几个月后,彭高峰找到儿子的好消息就传来了。

“只要各方形成合力,相信天下无拐的那天不会太远。”张志伟说。

张志伟  

 张志伟作为寻亲志愿者代表获评2012年CCTV年度法治人物

 张志伟与濮存昕、撒贝宁

考察建立失踪儿童及家长DNA数据库